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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岳父再2011时向银行贷款一万元

ask****577 辽宁-沈阳 债务债权咨询 2017.10.18 13:51:49 1人阅读

您好!我岳父再2011时向银行贷款一万元!没有用在家庭生活上,大部分用于赌博!现在他病重!银行向我岳母催款,我岳母六十岁,已经没有偿还能力!但是他们有一套农村住房,银行会收回吗?作为子女我们有义务进行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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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2426条

作为子女没有义务偿还。但是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

2017-10-18 21:09: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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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结婚后你们双方无论谁向他人借钱,在法律上都视为你们夫妻双方借的钱,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一人还一半,例外:借钱的人自己把钱花光了,且没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如果另一方已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的,可以向其追偿索偿还的债务。

2019-01-18 06:4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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