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主要是以文物保护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有关文物保护的法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机关、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组织收藏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文物只能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文物收购业务。对于那些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势必影响国家对于文物的管理,损害我国文化行政部门的声誉,扰乱文物市场和正常的文物收购秩序,因此、本法将倒卖文物规定为犯罪予以惩治。
本罪的对象是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所谓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是指受国家保护的并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核定公布的属于禁止经营的文物。1992年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就曾下发《关于加强文物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定了部分禁止经营的文物的具体范围,是指未经许可不得经营的
一、
二、三级珍贵文物以及其他受国家保护的具有重大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文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出售、购买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行为,行为人倒卖的对象只能是国家禁止经代的文物。如果倒卖的不是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就不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要求必须具备情节严重的要素。根据司法实践,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倒卖三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多件的等情节。而倒卖二级文物的、倒卖一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的、非法经营数额巨大的、或者倒卖稀世国宝的等等,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依本条第2款之规定,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不具有故意的心理不构成本罪,还必须同时具有牟利的目的,才能构成本罪。对于那些确实既无牟利目的,也无行使目的,而纯粹因为个人兴趣的,不以犯罪论处。此外,对于不知是禁止买卖的文物而买卖的,也不以犯罪论处。
专业解答倒卖武器装备罪的主观要件是,该罪属于故意犯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违反国家针对武器装备的相关规定,非法倒卖武器装备,对非法倒卖武器装备的这种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也无论盈利情况是怎样的,均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业解答过失损毁文物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是处于过失的犯罪,客观构成要件是有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并且造成严重的后果的行为,或者是损毁被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行为。
专业解答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的行为。即仿造国家制作的各种有价票证的形状、图案、面值和颜色等,制作假票证,企图以假充真或者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从中牟利的行为。
律师解析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所确定的其中一个罪名。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任何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侵扰国家公共信用,进而破坏社会秩序。量刑标准如下: 1、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是指妨碍国家重要机关如领导机关、司法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多次或大量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的,因妨碍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行为而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单位、团体的名誉或者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
律师解析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所确定的其中一个罪名。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任何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侵扰国家公共信用,进而破坏社会秩序。量刑标准如下: 1、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是指妨碍国家重要机关如领导机关、司法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多次或大量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的,因妨碍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行为而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单位、团体的名誉或者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
律师解析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是指非法制造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 (1)主观构成要件:犯罪的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犯罪时必须认识的实施内容和必须具有的意志状态。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主观意志状态为直接故意,行为人所认识的实施内容是“以行使对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伪造、变造行为”为目的。 (2)客观构成要件: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客观方面即是行为人实施了对国家机关公文的伪造行为。伪造可以分为有形伪造与无形伪造。有形伪造,是指没有合法文书制作权限的人,冒用或捏造他人的名义制成文书的行为。无形伪造,在外国刑法理论中,又称为虚伪文书的制作。所谓虚伪文书的制作,是指有文书制作权限的人,制作内容违反真实性的行为。目前,我国司法实践界对无形伪造重视不够,随着研究国外伪造理论的丰富,学术界给予了应有的关注。
律师解析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是指非法制造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 (1)主观构成要件:犯罪的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犯罪时必须认识的实施内容和必须具有的意志状态。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主观意志状态为直接故意,行为人所认识的实施内容是“以行使对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伪造、变造行为”为目的。 (2)客观构成要件: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客观方面即是行为人实施了对国家机关公文的伪造行为。伪造可以分为有形伪造与无形伪造。有形伪造,是指没有合法文书制作权限的人,冒用或捏造他人的名义制成文书的行为。无形伪造,在外国刑法理论中,又称为虚伪文书的制作。所谓虚伪文书的制作,是指有文书制作权限的人,制作内容违反真实性的行为。目前,我国司法实践界对无形伪造重视不够,随着研究国外伪造理论的丰富,学术界给予了应有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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