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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建筑工程合同属无效的种类包括哪些

董* 山西-忻州 施工合同纠纷咨询 2022.10.24 02:59:29 458人阅读

我想咨询一下建筑工程合同属无效的种类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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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属无效的种类如下:
1、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
只有依法核准拥有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才有权进行承包经营活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都属于合同主体不符合要求的无效合同。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包括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未经约定或认可的分包;将主体结构施工分包;二次分包。
5、非法转包。《建筑法》规定,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合同无效造成的后果如下: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2022-10-24 03:00:29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1、根据内容划分:设计标准、施工及验收标准、建设定额。2、按国家级别划分的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1)国家标准:是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标准。2)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3)地方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该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4)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事项和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指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是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运营维护及管理等活动和结果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共同的、重复使用的技术依据和准则,对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和公众利益,实现最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最佳效率等,具有直接作用和重要意义。1、一类(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二类以上的工程。2、二类(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三类以上的工程。3、三类(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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