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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与滥发补贴的区别是什么

甘* 内蒙古-乌兰察布盟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2.10.15 08:05:34 324人阅读

贪污罪与滥发补贴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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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贪污罪与滥发补贴的区别为: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而滥发补贴的主体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构成滥用职权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2022-10-15 08:06:3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罪与罪的区别是什么罪和国有公司人员罪虽然都可由国有公司人员构成,但存在明显区别:1、是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主观心理状态上,罪是由直接故意构成,而国有公司人员罪对国有资产造成的损失往往是非直接故意所致;2、是在主观目的上,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国有公司人员罪一般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3、是在客观表现上,罪是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产,而国有公司人员罪是以超越职权或者不适当行使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挪用公款罪与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第一,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两种犯罪虽然都侵犯公共财产权,但侵犯程度不同,社会危害性也就不同。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第二,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判断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应当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第三,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帐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在挪用公款案件中,行为人通常会在帐面上留下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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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 贪污罪与滥发补贴的区别

    律师解析 贪污罪与滥发补贴的区别如下: 依据《刑法》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而滥发补贴构成犯罪的,是属于滥用职权,会构成滥用职权罪。

    2025.01.26 94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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