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借着职务上的便利,把公共财物给侵吞了,或者偷偷窃取,要么就骗取过来,再不然就是用其他不正当的手段把公共财物给非法占有了。
说白了,就是利用职务的这个条件,把公共财物变成自己的了。
滥发补贴,通常是单位或者组织不按照规定来,超出了合理的范围,给员工发放补贴这类的福利。
不过,这不一定就意味着他们有故意去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想法。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贪污罪从主观上看是有故意要把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念头,行为上就是实实在在地把公共财物给非法占有了;而滥发补贴主要就是违反规定发放福利,不一定有要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也不一定就涉及到公共财物的非法占有。
要是单位的领导为了自己的私利,打着滥发补贴的旗号去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那这种情况就可能既构成了贪污罪,又属于滥发补贴的违规行为,得具体情况具体去分析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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