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问题。 家里两套房子,一套2居一套1居(现两居室大外孙女一家居住,一居室两个孙子居住)两套房子户主都是爷爷。爷爷有四个孩子,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儿子在爷爷过世后不久也过世了),爷爷曾口头遗嘱将两套房子分别给予儿子的两个孙子(孙子,奶奶,儿媳在场)。爷爷过世后家庭没有产生财产纠纷,户主仍为爷爷也没有进行变更。近半年奶奶住院静养,奶奶想尽快通过法律途径分配财产。奶奶想将两居室给予两个孙子,一居室给予大姑的孩子外孙女。 如若按照奶奶的意愿,两居室给予两名孙子,一居室给予外孙女,应如何实现?
您好!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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