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问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的条件是什么呀,什么情况下才能分割呢?分割的流程又是什么呀?
我想你可能是为了分割后转让吧(卖给他人),这样是法律禁止的。简单的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你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开发建设,一年内未开发建设要收取20%的闲置费,超过2年未开发建设政府无偿收回你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法律依据的)。开发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才可以转让或分割转让。
2017-10-09 07:37:03 回复
一、有的地方实行的是两证合一,即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只发一个房产证,土地证不发到个人手中。拥有房产证就说明您拥有该房屋的权,其中包括土地的使用权。只要有房产证,可以凭房产证到房产办理房产交易手续。
二、年限久的单位集资房,土地是属于单位的,所以只有房产证。
三、土地属于集体土地的没有土地证。
四、新买房产土地还在开发商哪里没有分割。
五、首先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到 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分割转让证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分割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土地登记委托书等;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审核)
以上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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