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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
⒈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如门厅、电梯、走廊、屋顶、地下室。⒉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建筑物:⒊建筑物的附属物,如给水排水设备、供电设备、空调设备、各种配备线等;⒋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如天井、水塔、游泳池、停车场、建筑物外的照明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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