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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与侮辱罪的界限有哪些

张* 陕西-宝鸡 名誉毁谤咨询 2022.09.26 12:51:12 459人阅读

诽谤罪与侮辱罪的界限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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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侮辱罪不捏造事实,后者捏造事实;
2.侮辱罪有暴力可能,后者不使用暴力;
3.侮辱罪一般当面进行,诽谤罪往往在公众场合进行或向第三者散布。
4.首先,犯罪主体方面,两罪对犯罪主体没有特殊要求,皆为一般主体,此为相似之处;
5.其次,犯罪主观方面,两罪均要求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此两类犯罪,如不是有意诬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诬告陷害罪。但具体看来,诬告陷害罪的主观方面是行为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而诽谤罪的主观方面是行为人采取某种方式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意图损害他人名誉。

2022-09-26 12:5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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