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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单位棚户房拆迁改造,如果无名额,有赔偿吗

何* 辽宁-铁岭 房屋拆迁咨询 2022.09.25 17:17:45 490人阅读

父亲单位棚户房拆迁改造,如果无名额,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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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好!房屋拆迁赔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赔偿准则以及赔偿方式。
2、房屋拆迁赔偿包括:房屋赔偿与宅基地赔偿。被征收人能够选择货币赔偿,也能够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赔偿。商业用房赔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赔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花费、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夺。
3、如果赔偿额过低或者赔偿决裂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4、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下,建议主动采取措施,主动才能得到更多的赔偿。

2022-09-25 17:19:45 回复

一、性质不同:(1)棚户区改造:是为惠民利民民心工程,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2)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二、补偿标准规定不同:1、棚户区的改造补偿:通常是居民补偿,又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1)产权置换包括:1:1.5的面积置换;(2)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即把房屋折算成价格,其与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均有关系;(3)其他的搬迁奖励。2、房屋拆迁补偿: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包括:(1)货币补偿;(2)房屋产权调换;(3)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三、主导方式不同棚户区改造为政府主导并实施操作,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为政府引导或准予,可由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自行拆迁,委托拆迁三种形式。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2、自行拆迁。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3、委托拆迁。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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