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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交付后出卖人仍承担风险需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王** 山东-聊城 合同纠纷咨询 2022.09.12 14:48:05 346人阅读

标的物交付后出卖人仍承担风险需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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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交付后,出卖人仍承担风险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
2、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不符合质量要求是严重不符已构成根本违约;
3、买受人及时通知出卖人拒收标的物或解除合同。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2022-09-12 14:5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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