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分公司负责人是可以进行签订合同的,但是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还有总公司法人代表的签字,这份合同才算是有合法的效益,只要合同一旦签订,总公司确认,那总公司就需要承担一切的法律责任。
专业解答分公司负责人可以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毕竟本来分公司成立的原因就是因为总公司的经营规模越来越大,需要在其他的地方来进行一些业务的扩展,所以分公司可以为他承担一定的业务经营责任,在这个经营期间肯定是涉及到一些合同的签订,所以分公司是有这样自主签订合同的权利的。
专业解答分公司独立签订合同的,具有法人资格,且有营业执照的,那么应该由分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如果是总公司的业务范围内,那么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专业解答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如果是总公司的业务范围内,那么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如果分公司独立签订合同的,具有法人资格,且有营业执照的,那么应该由分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解析 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律师解析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另一方虽然没签字,但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另一方没有签字,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债务人自己承担,其配偶无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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