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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私自抽取公司注册资金应当如何定性

李** 安徽-宣城 公司设立咨询 2022.07.31 17:56:26 435人阅读

股东私自抽取公司注册资金应当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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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2、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抽逃出资罪。
3、法律依据:
(1)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2)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抽逃出资罪。
4、注意,区分两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使用虚假证明或者其他欺诈手段,涉罪行为是发生公司成立之前还是之后。

2022-07-31 17:58: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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