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了?
[律师回复]您好,关于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问题,确实需要特别注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这个期限通常是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如果已经超过这个期限,确实会比较被动。不过实务中,如果存在正当理由导致逾期(比如确实未收到法院送达材料),可以尝试向法院说明情况,争取补正的机会。但需要提供相应证据支持。建议您先核实一下法院送达的时间记录,看看是否存在程序瑕疵。如果确实已经逾期且无正当理由,可能需要考虑其他应对方案,比如在实体审理中积极应诉。具体还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分析。需要的话,您可以提供更详细的情况,我可以帮您进一步分析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