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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建筑公司的法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ask****027 江苏-徐州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2.07.10 09:08:07 469人阅读

请问当建筑公司的法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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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风险太多了,无法一一列举。

2022-07-10 10:15:13 回复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发包人一般都会约定以施工图总价包干,也就是说,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虽然有工程量清单,但是工程量清单可能会有漏项、或者计算有误,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在哪里条件下可以进行价格调整的,则承包人的风险相对来小一些,否则的话,承包人的风险主要表现在: 1、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符,而合同规定是按图施工,费用不予调整; 2、施工周期较长,材料价格有变化,主要是材料价格上涨。 3、有些固定总价合同规定,增加或减少一定比率的工程量,合同总价不变,如果设定此条款,有些建设单位故意将有些分部分项不放在合同中,而后按照合同的规定增加工程量。 3、人工工资的问题。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发包人一般都会约定以施工图总价包干,也就是说,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虽然有工程量清单,但是工程量清单可能会有漏项、或者计算有误,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在哪里条件下可以进行价格调整的,则承包人的风险相对来小一些,否则的话,承包人的风险主要表现在: 1、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符,而合同规定是按图施工,费用不予调整; 2、施工周期较长,材料价格有变化,主要是材料价格上涨。 3、有些固定总价合同规定,增加或减少一定比率的工程量,合同总价不变,如果设定此条款,有些建设单位故意将有些分部分项不放在合同中,而后按照合同的规定增加工程量。 3、人工工资的问题。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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