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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的加重情形有什么

卢* 山东-济宁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2.07.09 17:19:12 417人阅读

故意伤害的加重情形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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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的加重情形如下:
1、使人肢体残疾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2-07-09 17:21:12 回复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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