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吕梁法律咨询 > 吕梁刑事立案法律咨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立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立案规定

段** 山西-吕梁 刑事立案咨询 2022.07.02 23:24:49 401人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立案规定

其他人都在看:
吕梁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吕梁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是指指挥人员在战场上,明知友邻部队面临被敌人包围、追击或者阵地将被攻陷等危急情况请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致使友邻部队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能救援而不救援,是指根据当时自己部队(分队)所处的环境、作战能力及所担负的任务,有条件组织救援却没有组织救援。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战斗失利的;
2、造成阵地失陷的;
3、造成突围严重受挫的;
4、造成我方人员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五人以上的;
5、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用物资损毁,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2022-07-02 23:26:4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