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延迟的情况有: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承诺失效的情况有:承诺被撤回;迟到的承诺;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并遭到要约人反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专业解答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就失去效力:1、承诺被撤回。2、迟到的承诺。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遭到要约人反对的,该承诺失去效力。1、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因而出现了迟延。2、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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