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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行政诉讼案件怎么做

顾** 辽宁-本溪 行政诉讼咨询 2022.06.22 22:17:29 454人阅读

法院立行政诉讼案件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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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022-06-22 22:18: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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