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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怎么传唤嫌疑人

王* 广西-南宁 刑事立案咨询 2022.06.19 12:10:23 400人阅读

立案后怎么传唤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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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案后如何传唤嫌疑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的证明文件,
(1)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2)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3)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4)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二、传唤犯罪嫌疑人的条件
1、在采用拘传时,必须严格掌握拘传的条件。
拘传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传唤而不到案的;
(2)不到案没有正当理由,而且有影响诉讼进行的可能。
采取拘传只是为了使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使用戒具必须慎重。如果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时,犯罪嫌疑人没有反抗,就不使用戒具。使用戒具的,一旦犯罪嫌疑人到案,就不再继续使用戒具。
2.对于不需要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也就说,指定的地点应当是犯罪嫌疑人当时工作生活所在的市、县的基层组织及所在单位等,不能到外省、外市、县。
3.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和拘传的时候,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传唤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传唤通知书》及人民检察院证明侦查人员身份、讯问任务的证明信。
4.传唤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间,即传唤、拘传所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的拘禁犯罪嫌疑人。

2022-06-19 12:11: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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