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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权人究竟如何增加

李* 江苏-扬州 房产纠纷咨询 2022.06.19 09:08:13 389人阅读

房屋共有权人究竟如何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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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进行房屋产权人变更登记,增加产权人。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物权归属一定要到房屋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发放房屋产权登记簿才发生效力。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022-06-19 09:10:13 回复

受工伤员工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鉴定;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员工或其近亲属等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1、房屋租金不一定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的个人房产所产生的租金,且夫妻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那么该租金就应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且夫妻之间没有特殊约定的,那么其产生的房屋租金就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在离婚时的分割:属于夫妻的共有房产以当事人双方协商分割为主,法院判决为辅。夫妻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会基于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分割房产。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房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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