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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如何立案?

ask****997 浙江-杭州 经济犯罪辩护咨询 2022.06.06 11:50:11 383人阅读

生产销售假药,如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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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罪的处罚金额是根据情节而定的,未达到立案标准的可以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的15倍至30倍罚款,

2022-06-06 14:24:33 回复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20714条

你是想报案吗?

2022-06-06 17:3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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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883299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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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

2022-06-06 16:19:53 回复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7280条

报警

2022-06-06 13:22: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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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可以向当地警方报警

2022-06-06 13:0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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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3227270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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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举报

2022-06-06 12:14: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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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的健康权利。   
二、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1]的规定,只要具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至于所生产、销售的假药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在所不问。因为只要生产、销售了假药,就会破坏国家的药品监管秩序。如果生产、销售的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则是本罪法定刑升格的条件。   [2]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根据最新修正的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   
(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   
(四)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四、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的健康权利。   
二、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1]的规定,只要具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至于所生产、销售的假药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在所不问。因为只要生产、销售了假药,就会破坏国家的药品监管秩序。如果生产、销售的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则是本罪法定刑升格的条件。   [2]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根据最新修正的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   
(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   
(四)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四、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七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应予立案追诉,但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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