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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准备买宅基地,也不知道宅基地使证明去哪办?

何** 山东-潍坊 宅基地咨询 2017.08.22 07:12:39 118人阅读

我朋友家的老房子在山上,准备在公路边买一块宅基地,已经谈好了,就差办手续了,也不知道宅基地使证明去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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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的基地证明就是农村宅基地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的确权证明。宅基证上是谁名不是说谁就拥有这块土地,而是拥有了这块地使用权。农村的宅基地一般按照规定是一户一宅的,关于宅基地的证明怎么办理呢?去哪里办?我一一为你解答。
宅基地的证明怎么办理呢?
1、向村委会出书面的申请材料。
村委会要依照村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申请宅基地所具备的条件
1、年满20周岁在本村的农村公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新建住宅分户的;
2、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或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搬迁的;
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新建住宅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定居(出具批准证明),且农村确无住宅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
1、住宅用地呈批书;(2份)
2、建房户身份证复印件2份;(无身份证者派出所出据证明)
3、户口簿复印件;(2份)
4、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份)
5、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有农用地转用批复;(2份)
6、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离退休证复印件、单位无房证明;(2份)
7、平面图;(1份)
8、乡镇政府审查意见。(3份)
去哪里办?
先由村委会审批之后去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通过之后相关的部分发放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划宅基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

2017-08-22 07:20: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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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宅基地证是有标准化程序的,需要按照下列步骤去进行: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政府。
相信阅读完以上内容,宅基地使证明去哪办已经得到了解决。

2017-08-22 07:14:39 回复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明:首先建房者准备建房并选好地点时,提出书面建房申请,申请必须注明建房者的个人信息、建房原因、地点、四至等相关情况。所选的建房地点要符合土地法的相关要求。申请必须经过建房者所属村组社长和村委会的同意盖章。经村组、村委会同意后,建房者将建房申请、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递交到乡镇国土管理部门,有乡镇国土管理部门到实地进行核实,勘察,询问四邻意见。经乡镇国土部门实地核实、勘察后,符合相关要求的,进一步填写村民建房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村组内张贴公示,公示期一般是7天。第四步、公示7天后如果无村民提出异议,乡镇国土部门将所收集的建房者的材料一并报送县级国土部门,在此期间,经县级国土部门审批,符合建房条件的,建房者要到县级地税部门交纳耕地占用税,税额因区域不同存在差异。将票据递交到县级国土部门。有县级国土部门给建房者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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