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保险公司受让应收账款并通知债权人肆意变更或终止债务
保理公司受让应收账款并通知债务人后,债权人与债务人肆意变更或终止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如果对保理人产生不利影响的,对保理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应收账款债务人接到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后,应收账款债权人和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协商变更或者终止基础交易合同,对保理人产生不利影响的,对保理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