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而员工在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条件,因此,这种情况不构成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2-03-25 21:22:27 回复专业解答在工厂内行走时不慎跌倒是否构成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跌倒发生在工作时间内且与工作相关,通常可认定为工伤。 但若跌倒因个人原因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导致,则可能不被视为工伤。因此,在判断工伤时,需考虑时间、地点和原因等因素。
专业解答走路上班摔倒了算不算工伤?上班走路摔伤可不可以认定工伤,必须视情况而定。职工进入公司区域后在通往工作岗位的道路上步行,可以被认定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若因此而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应属于工伤。
专业解答员工上班走路摔倒算是工伤吗?上班走路摔伤可不可以认定工伤,必须视情况而定。职工进入公司区域后在通往工作岗位的道路上步行,可以被认定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若因此而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应属于工伤。
专业解答上班路上走路摔倒算不算工伤?上班走路摔伤可不可以认定工伤,必须视情况而定。职工进入公司区域后在通往工作岗位的道路上步行,可以被认定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若因此而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应属于工伤。
专业解答在上班的途中走路摔倒不一定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中对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规定为,必须是发生了交通肇事等安全事故,且此时职员并非是主要的责任人,此时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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