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所提问题,解答如下:离婚几年宅基地房拆迁了孩子不一定有份,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房屋最终确定归属其中一方,小孩也归这一方抚养,拆迁的时候小孩是有份的。如果小孩归没有得到房子的一方,且小孩的户口也已经迁出,则很难得到补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您情况比较复杂,律图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2022-03-20 08:26:46 回复专业解答此结论并非绝对之处,需视具体情由而定。一般而言,在中国境内,由于房屋拆卸所产生的赔偿款项中,儿媳并无权分享。在关于拆迁安置房权益的分配问题上,其所有权往往依据于原本房产的归属人,除非法庭进行强制执行或财产所有人愿意转让其权益。同时,若是原始房产由父母所有,则需要查看是否仅将其赠送给子女,若仅仅是赠给了儿子,那么这种行为也就意味着房产不再属于夫妻共有的范畴,因此,儿媳在此种情况下也无法享有任何权益。
专业解答通常情况下,父母居住的房产若面临拆迁改造,其子女无权获得相应份额。因为关于房屋拆迁的补偿款项,应专向支付给出让土地和房屋所有权之人,也就是我们所称的“被征收人”。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出让土地及房屋所有权的家庭成员以外,其他任何人均不得获取任何形式的房屋拆迁补偿款;然而,若补偿款项以财产(例如房产)的方式存在,且该财产具备合法继承权条件,那么其子女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继承分配。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款能否由儿媳分享,主要取决于拆迁协议或房产证上是否登记了儿子及其妻子的名字。如果登记了,那么儿子和儿媳都有份。如果没有,法律上他们就没有获得补偿的权利。但是,已获得补偿的人可以通过赠予或遗嘱等方式将部分或全部财产转给儿子和儿媳。
专业解答为确保过户顺利,您需要准备:转让方土地使用证正本、过户后买受人房产证副本及复印本、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契税(县级政府财政部门收取)和营业税额(交至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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