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第三十九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调取。所以是这是辩护人的权利,完全可以要求查看笔录和讯问监控
详询公安机关。
车牌号不能转让,最多只能在过户或者报废后自己在新车上申请使用原车牌号。 如果要换新车,并且想继续使用原来车牌,按照公安部102号令 第十八条规定,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便可: 第一,原来的车牌使用了三年以上; 第二,提出申请继续使用原车牌的时间是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 第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便可自动获得指标拿到原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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