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问的,她现在怀孕六个月了还坚持要离婚,但是不知民政局批不批,想瞒着怀孕的事,请问怀孕六个月民政局不知协议离婚可以吗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
2017-08-09 15:45:0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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