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原则上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017-08-08 11:21:18 回复
试用期内,劳动者能够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议解除劳动关系后能够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准许,并能够要求支付剩余的薪水及经济赔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薪水)及解决去职手续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2020-12-07 23:4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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