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秦皇岛法律咨询 > 秦皇岛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民事诉讼证据保全

民事诉讼证据保全

陈* 河北-秦皇岛 行政诉讼咨询 2022.01.14 08:13:47 433人阅读

民事诉讼证据证据保全

其他人都在看:
秦皇岛律师 行政类律师 秦皇岛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故您有责任证明录音证据合法且完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由此可见,证据保全是指由司法机关依法收存、固定证据资料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措施,当诉讼上可作为证据的资料有消失或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时,司法机关可依诉讼参加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预先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您已经向法院提交了录音证据,若被告对该证据不认可,您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您和被告可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若协商不成的,鉴定人将由人民法院指定。此外,如果您和被告都没有申请鉴定,人民法院认为录音证据需要鉴定的,也会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2022-01-14 08:15:4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