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我2011年进入现在的公司
ask****940
内蒙古-呼和浩特
网络金融纠纷咨询
2017.08.07 11: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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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咨询 我2011年进入现在的公司,至今已工作6年了,去年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于2016年10月22日开始休产假,按公司规定并没有多休,于2017年3月1日休完产假去上班。原来我是调度岗位,需要倒班上夜班。我回单位上班后,单位将我调到了技术主管的岗位,不用上夜班,但要降薪1000元,我不同意,我要求回调度岗位,单位以我不能倒班上夜班为由,拒绝我回调度岗位,从3月份开始按新岗位工资给我,比原岗位降低1000元,我要求单位将从3月份开始至今的工资差额补给我,单位不同意,非要降薪1000元,还不同意我回调度岗位,请问我现在因此提出辞职,可以要求单位给我15个月的经济赔偿吗?(因为我工作了6年多不满6年半,按每工作1年给1个月的赔偿,应该6个半月,哺乳期是2倍,另外加上9月份,10月份的工资,10月21日满哺乳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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