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济南法律咨询 > 济南其他法律咨询 > 要是延长是不是提前多长时间告知两方,要是延长最多能延长多长时间?

要是延长是不是提前多长时间告知两方,要是延长最多能延长多长时间?

智* 山东-济南 其他咨询 2008.09.17 16:51:45 2056人阅读

各位律师
你好,请问一般案子是不是最多6个月结束?要是延长是不是提前多长时间告知两方?要是延长最多能延长多长时间?谢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济南律师 其他律师 济南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山东-济南 咨询解答:1111条

一般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审限6个月,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特殊情况,上级法院还可批准延长。

2008-09-17 21:35:02 回复
地区:山东-济南 咨询解答:4015条

除非特殊情况才可以延长。

2008-09-17 20:00:55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11409条

可延长到一年。

2008-09-17 16:53:25 回复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3375条

6个月

2008-09-17 16:53:11 回复

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接管期限届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六十四条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
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第六十六条接管自接管决定实施之日起开始。
自接管开始之日起,由接管组织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力。
第六十七条接管期限届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接管期限届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六十四条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
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第六十六条接管自接管决定实施之日起开始。
自接管开始之日起,由接管组织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力。
第六十七条接管期限届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