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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属于划拨类,私有性质

ask****991 江苏-苏州 房屋买卖咨询 2017.08.05 06:05:48 84人阅读

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属于划拨类,私有性质,土地证在单位,集体的,拖着没办下来,这样的能过吗?其他证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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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880条

你好,现在两证合一,不好办理

2017-08-06 23:24:42 回复
地区:江苏-连云港 咨询解答:3333条

可以过户

2017-08-05 09:32:50 回复

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收回吗,划拨土地国家收回怎么补偿1、所谓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实是指土地使用者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时缴纳了补偿安置等费用之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所限制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2、无偿取得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为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国家收回怎么补偿?1、对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2、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也伴随资金的投入,会产生相应的附加值,在收回土地的使用权时,要对其进行价值评估。新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明确的提出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概念。3、在进行估价时利用基准地价法,根据各个城市和地区确定的城市基准价格,通过对不同类别和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修正,得到委估对象评估价值的方法。由于土地所有者权益一般通过出让金的形式体现,所以划拨用地的价值主要由前两项构成,土地取得成本和土地开发成本,如果划拨用地是生地,则其基本价值构成是土地取得成本。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以此做为收取土地收益金和进行适当补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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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土地性质有哪几种类型划拨出让

    专业解答明确了国家慷慨地授予土地使用者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在必要时,使用者也需要向国家委婉地支付相应的土地使用金;另一方面,如果得到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合法审批,使用者便可无偿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就成为了土地使用权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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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确定土地证上土地使用权类型的划拨?

    律师解析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而对于国有的土地,所有我们不能拥有所有权,但我们可以拥有其在一定年限内的使用权。 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确定土地证上土地使用权类型的划拨标准如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征收是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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