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朋友借出去一大笔钱,当初有立写借条,现在需要用钱去要债,却发现对方已经将借条撕毁,请问民间借贷借条撕毁司法解释是什么?
民事案件事实的认定应当追求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统一,遵循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在双方当事人都不能再拿出其他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应在已有证据基础上,遵循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依据优势证据原则,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
民间借贷借条撕毁司法解释如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依照我国《合同法》有关借款合同的规定,属于民间借贷合同法律关系。由于这种借款相当多的一部分是发生在亲属、朋友、恋人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之间,或者融合其他法律关系,若发生纠纷对其事实认定起来就极其复杂和困难。
协议应当是已生效,又没有谁强迫。成年人应当对自己行为负责。即使无效也要按有效地打,说不定就打出有效地来了。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阐述过高利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息的4倍。超过4倍的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民间借贷利息没有超过银行利息4倍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专业
真实可靠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