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未经本人允许,私自将我的房门撬开换锁,盗走了私人物品,价值不想有待调查,请问这种撬门盗窃如何定义
有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有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做法。本罪的主体是通常主体,凡达到刑事职责年纪且具有刑事职责本领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有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立案准则: 有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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