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今天凌晨十二点至一点半之间,我的一位朋友在浴场丢失一部手机,被别人捡到后对方立马关了机,直到今天早上才打通,第一次接通一会他立马挂断,并且再次关机,时隔大于两小时之后,他再次开机,当我们打进去之后,他向我们索要好处费1900元,朋友报警之后,警察说这个金额不到一万,不能立案,要我们私下解决,请问警察的这种说法是合理的吗?他的行为构成犯罪吗?而且对方要求转账支付,如果付完钱手机我们拿不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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