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大学毕业有四年了,好不容易在一家外企找到了工作,领导很赏识他,让他当了个小官,但他却挪用资金10万元,而且还被发现了,他会被怎么样?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您提到的挪用资金10万元的情况,您可根据以上内容分析参考。
2017-07-26 07:20: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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