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委托房屋评估机构评估,对于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在确定被评估房屋价值的时候,可能要经过被征收房屋评估、复核评估及专家鉴定等程序,那么这些程序所需要的费用应该由谁负担?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021-10-12 23:59:00 回复专业解答购房后发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补偿。对主体结构质量有疑虑,可向监管机构申请核验。核验确认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全额退款,开发商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障购房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专业解答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在住房与城乡建设的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评估办法之后,行政机关在实施征收或者是拆迁的行为的时候,都需要遵守该部门制定的房屋征收的评估办法,具体的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谁制定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专业解答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应当由具有专业鉴定资质的评估机构发放,政府在对当事人的的房屋进行征收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后,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来进行合法的鉴定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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