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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篮球比赛,我在比赛过程中不小心伤

ask****724 山东-青岛 学校侵权咨询 2021.10.10 16:57:41 350人阅读

学校组织篮球比赛,我在比赛过程中不小心伤到对方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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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所以,一般不可以主张,不过如果您有重大过失,对方可以向您主张在您责任范围内的赔偿责任。请您点我头像与我电联或者加微信,需要了解您的具体情况,以便给到您更专业的咨询意见!

2021-10-10 20:06:15 回复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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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青岛 咨询解答:29675条

意外

2021-10-11 08:23:42 回复
地区:山东-青岛 咨询解答:3431条

你好,带有一定危险性的文体运动给别人造成损伤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021-10-10 19:09:08 回复

球场硬化工程合同书,主要写明甲方乙方以及双方的义务及权利,执行时间仅执行地点以及球场的面积,应付的金额。

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首先工伤的认定,是否构成工伤,看是否符合系列情形之一: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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