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乐山法律咨询 > 乐山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 > 起因是因为朋友的车和受害者的车因为发生一点小矛盾

起因是因为朋友的车和受害者的车因为发生一点小矛盾

ask****980 四川-乐山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17.07.23 20:45:56 4人阅读

起因是因为朋友的车和受害者的车因为发生一点小矛盾,然后就开始吵架,双方都在气头上,接着矛盾持续增加,朋友就动手打了那个受害者,打了两拳,导致受害者鼻梁打断了,受害者方就报了警,我想咨询一下,这样会犯什么罪呢?刑事还是民事?

其他人都在看:
乐山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乐山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山西-太原 咨询解答:738条

如果公安局伤情鉴定为轻伤,应该负刑事责任;如果达不到轻伤,负民事责任。但两个责任都可以在公安局调解下,协商赔偿予以解决。

2017-07-23 20:52:31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3775条

故意伤害罪,

2017-07-23 21:05:50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32929条

鼻梁打断了,有可能造成轻伤,是要负刑事责任

2017-07-23 20:47:3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