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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妇,由于介入第三者的原因

ask****410 贵州-贵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7.23 16:04:48 4人阅读

一对夫妇,由于介入第三者的原因,现在第三者经常发威胁信息,说要杀死他们俩夫妇,请问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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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管,对方是神经病人!保留短信!多了报案!

2017-07-23 16:08: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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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但如果有证据,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019-01-15 21:19: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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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建议报警处理

2017-07-24 10:35:58 回复

根据我国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重婚的行为;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或者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主体必须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按照您的描述,您想第三者要求损害赔偿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如果您想获得由于第三者导致婚姻破裂的赔偿,您可以在离婚时,要求您的配偶对您进行赔偿。此外,按照您所说,您与您的配偶并不是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但如果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离婚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您可以要求您的配偶对您进行赔偿。如果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您应当在离婚案件被受理之前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后,会按照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如果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会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不算犯罪,这不算是盗窃罪,因为主体不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重婚的行为;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或者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主体必须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按照您的描述,您想第三者要求损害赔偿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如果您想获得由于第三者导致婚姻破裂的赔偿,您可以在离婚时,要求您的配偶对您进行赔偿。此外,按照您所说,您与您的配偶并不是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但如果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离婚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您可以要求您的配偶对您进行赔偿。如果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您应当在离婚案件被受理之前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后,会按照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如果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会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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