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如需征用占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云南省林业厅《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及云南省林业厅公告(2006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新建项目涉及需使用林地的,必须依法按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的有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一)由用地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当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书面用地申请;?
2、项目批准文件(1)审批制的建设项目,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核准制、备案制的建设项目,提交核准、备案的确认文件。城市规划区内为实施城市规划的建设项目征用、占用林地的,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其他建设项目,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占用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
4、建设单位与被占用征用林地的林权所有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
5、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6、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
7、被占用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8、其它证明材料:(1)占用、征用自然保护区、世界遗产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地的,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2)采矿、采石、采砂、取土的项目,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准文件;
(3)补办占用、征用林地手续的,提供案件处理法律文书复印件和罚款(金)如数缴纳的单据复印件。?
(二)程序?(1)建设单位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州(市)、县(区、市)两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具体明确的审查意见与恢复森林植被措施和现场查验报告一并逐级上报云南省林业厅;(3)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下,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下,经云南省林业厅审核同意后向申请人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4)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其它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经云南省林业厅审查后转报国家林业局,在收到国家林业局或省林业厅下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方能依据批准文件使用林地进行项目的开发。扩展资料:占用林地是国家因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开采矿藏等基本建设的需要,占有使用全民所有的林地。林地的占用只改变林地的占有使用权,不改变所有权。对林地应采取尽量不占或少占的原则。必须占用林地的,由占用单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或设计文件,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提出占地申请,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占用林地面积二千亩以上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占用林地单位必须伐除所占林地上的林木时,应严格遵守森林采伐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按照批准文件中指定的地点,将伐倒林集中归堆,交森林经营单位处理,占用林地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向森林经营单位补偿实际损失。
可以参照与物业签订车位服务协议,看看具体是怎么约定的。
通常物业公司只负责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比如停车场的保洁服务、场地维护、照明系统监控系统道闸系统的保羊等日常服务。
车位地锁属于财产保管责任,物业公司一般不负责的。
但是既然在停车场,物业巡逻人员就应当尽到日常巡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向业主反映,并尽力查找监控寻找具体责任人。
最好是先去物业服务中心反映,并要求做好记录,给出解决办法。即使不满意,也不能纵容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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