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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半年,法院协议书上说女方每月探试女儿两次

ask****249 四川-雅安 离婚咨询 2017.07.20 07:30:57 2人阅读

离婚半年,法院协议书上说女方每月探试女儿两次,我可以不让女方带女儿过去过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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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商行使探视权

2017-10-23 12:29: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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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例涉及的是,双方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探视方式问题。就这个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以双方协商为主。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2018-11-30 06:41: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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