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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回答如下:
申请人和产权共有人到公积金中心贷款窗口进行贷款初审。
申请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公积金贷款资料一套(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首付款票据;贷款银行的还款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办事时限: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申请人和产权共有人到担保公司驻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担保、公证手续;符合担保条件的当场出具担保业务联系单并在二个工作日内将公证后的抵押合同送至银行。
申请资料:
1、经中心初审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公积金贷款资料一套。
收费标准:工本费 40元/户;个人住房担保服务费 低于300元按300元收取,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按贷款额的0.6%收取,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担保服务费加收0.05%;公证费 按贷款额的0.1%收取。
办事时限:二个工作日。
申请人和产权共有人到银行驻公积金中心窗口填写接受征信查询委托函。
申请资料:
1、经中心初审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公积金贷款资料一套;
3、担保公司出具的业务联系单。
办事时限:当场受理。
惩办银行录入贷款信息,查询借款人资信,进行复审;并在收到担保公司所送抵押合同、呈报表后通知申请人和产权共有人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公积金中心贷款窗口在收到全部贷款材料后,送分管领导审批,签发贷款发放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申请人持贷款发放通知书到承办银行办理转帐。
办事时限:二个工作日。
2017-07-18 08:37: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