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矛盾还是调节解决的好,不能激化矛盾,那样对孩子的将来也不好,虽然离婚了但对于孩子来说至少父母都有。不过他说变更抚养权的话,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1,孩子小需要照料。
2,要看他有没有能力抚养孩子,主要还是看喂养这块。如果孩子接近成人年纪的话还要征求孩子意见,法院不是随意判决的,这你放心。
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并且在父或母探视子女时,如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由的,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视的权利。这里应明确探视权中止的法定理由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当父母的探视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人民法院才能中止。“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是终止探视权的唯一法定理由,体现了婚姻法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的立法倾向。什么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呢对此婚姻法没有列举具体情形。但根据司法实践和当前社会生活实际,下列因素对子女的身体、心理和道德观念有显著的不良影响,以下是终止探视权的情形。
1、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性疾病,而该病可能通过和子女的一般性接触传染给子女的
2、探视方在探视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如对子女有暴力行为或拐卖子女的行为
3、探视方有借探视之机藏匿子女,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行为
4、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如探视方在子女面前表现出吸毒、赌博的恶习,或者是怂恿子女犯罪的。人民法院在审理请求中止探视权的案件时,应本着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根据具体的案情作出审慎判决,不得任意中止探视权人的探视权。应该注意的是,探视权中止不等同于终止,更不是剥夺探视权利。探视权中止只是暂时停止探视,待中止探视权的法定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视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权。
专业解答拥有探视权的一方,行使探视权时,孩子不愿意出来见面,是可以终止探视的,行使探视权的过程中,要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行使探视权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探望性探视,一种是逗留性探视。
专业解答不能终止。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有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情形。
律师解析 小孩不想见探视权终止一般不可以,可以选择中止探视,但是不能够直接就此就将探视权剥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探视权是法律所赋予其当事人的权利,不可随意就终止。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律师解析 子女不想见探视权终止一般不能够,能够选择中止探视,但是不能够直接就此就将探视权剥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探视权是法律所赋予其当事人的权利,不可随意就终止。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律师解析 子女不想见探视权终止一般不可以,可以选择中止探视,但是不能够直接就此就将探视权剥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探视权是法律所赋予其当事人的权利,不可随意就终止。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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