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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方侵犯女方探视子女的权力

ask****371 辽宁-沈阳 子女抚养咨询 2017.07.11 22:15:02 114人阅读

1、男方侵犯女方探视子女的权力,女方已有一年未见到孩子。女方要求法院保护合法权益。2、男方离婚后并未直接抚养孩子而是交给爷奶抚养,并且再婚后又生了一个孩子。女方一直单身无孩,女方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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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14949条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017-07-12 08:31:26 回复
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1521条

可以起诉

2017-07-12 06:11:10 回复
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384条

可以

2017-07-11 22:32: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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