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临时工是按小时算钱,但是我这里一天工作时间10.5小时,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是8小时,按理说超出工作时间的部分是按1.5倍工资算,但是我这个厂的还时按1倍算,这样合法吗
工厂的做法不合法。按照劳动法规定,正常工作日是8小时,周末双休。周一到周五超出8小时的工时要按照1.5倍算工资,周末上班的话全部的工时都是按照2倍算工资。法定节假日是按照3倍算工资。所以你所在的工厂做法不合法。
2017-10-11 10:24:38 回复
1、临时工受伤,误工费按临时工的薪水收入全部赔偿;
2、临时工是一个俗称,不是法律名称,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临时工也是劳动者的一分子,受伤后能够申请工伤认定,停工留薪期间,薪水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由受到意外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由受到伤害或者发生意外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路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职责的交通意外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意外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工人因工作遭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薪水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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