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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条件什么

香港-九龙 刑事诉讼咨询 2017.06.27 05:49:35 3745人阅读

我的弟弟有天晚上由于喝酒多了一点又是青春期,喝了酒整个人浑浑噩噩,看到一女生路过还去挑逗她,那女生骂我弟弟变态,可能是喝酒上脑原因更加兴奋抓住那女生进行猥亵,女生推开我弟弟后报警,警察把我弟弟以猥亵最带走,请问能判我弟弟缓刑吗?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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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的适用范围】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2017-06-27 05:55: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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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刑法》第72条和第74条对缓刑适用的条件作了限制性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原判刑罚是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人不是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犯罪人同时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①犯罪情节较轻;
②有悔罪表现;
③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通用缓刑必须符合刑法规定的上述三个法定条件。在刑法规定的上述三个条件中,()、(2)两个条件比较容易掌握,司法人员只要依据犯罪人的客观情况确认即可。条件(3)被称为缓刑构成的实质性条件。由于刑法没有规定具体标准,需要审判人员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进行把握,其中主观因素较多,操作中的灵活性、随意性也较大,而且又是缓刑适用中的关键内容,因此应当严格掌握。

2017-06-27 05:51:35 回复

对下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
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
以上为您介绍了贪污罪判缓刑的条件,贪污犯罪缓刑的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帮助。如果您确定有以上适用缓刑的条件,可以向法庭提出,如果您不知道具体的情况是不是符合缓刑的适用标准,可以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或是直接请律师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应当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这就是说,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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