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渭南法律咨询 > 渭南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捡东西的时候,丢失的物品不归还,有法律责任吗

捡东西的时候,丢失的物品不归还,有法律责任吗

张** 陕西-渭南 损害赔偿咨询 2021.06.08 13:44:41 442人阅读

捡东西的时候,丢失的物品不归还,有法律责任吗

其他人都在看:
渭南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渭南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捡到东西,拒不归还的,属于不当得利。捡到东西,在法律上属于代为保管他人财物,如果非法占为己有,价值达到一万元,拒不退还的,涉嫌侵占罪,相对应地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1-06-08 13:46:4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