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办理病退的重大疾病: 1、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2、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3、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4、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5、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6、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7、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 8、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9、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10、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贫困精神病患者的扶助】 1 贫困精神病患者生活和医疗救助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按程序应保尽保,按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城市低保金,并视困难程度予以分类施保救助。 2 对享受了城市低保的精神病患者,可从城市医疗救助金中解决一定金额的医前救助卡,用于平时购药维持治疗;对严重精神病患者入院治疗的,按城市医疗救助政策,一年可予以最高限额的住院救助。 【农村精神病患者的扶助】 1 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精神病患者要纳入农村低保,按农村低保补差标准全额进行补助。 2 农村精神病患者,农村医前救助每年可从农村医疗救助金中酌情解决100200元的医前救助卡,用于在就近卫生院或卫生室购药维持治疗;病情严重者需入院治疗的,通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报销后再予以二次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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